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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9家污染企业限期三年全部搬出市区-【新闻】

发布时间:2021-05-24 09:37:11 阅读: 来源:三七厂家

石家庄19家污染企业限期三年全部搬出市区

近日,石家庄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4年工作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将全力开展“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等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年优良天数稳步增加、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6%。

  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这个位于省会老火车站附近的百年老厂,或将在位于栾城县的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迎来它的109岁“生日”。按照石家庄市近日出台的《关于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家大型国企今年将搬出市区。

  据了解,到2017年,包括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常山纺织等19家污染工业企业将全部迁出市区。去年,已有威远生化公司完成搬迁,石家庄润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老厂区实现关闭,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等7家企业启动搬迁。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4年工作方案》出台

  确保全年优良天数稳步增加

  近日,石家庄市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4年工作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将全力开展“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等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年优良天数稳步增加、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6%。

  “数据”

  主要污染物指标要稳步下降

  今年,石家庄市将全力抓好“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等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能健体,严格执法,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不失时机倒逼转型升级,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崛起。

  《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全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44万吨、4.2万吨;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控制重污染天气,优良天数稳步增加,并提高一级优天数。

  同时,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指标,实现稳步下降,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6%。

  “压煤”

  全年净削减煤炭400万吨

  各县(市)、区将继续停止审批新上涉煤项目,确需新上涉煤项目,实行减量等量替代。11月15日前,完成中电投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三厂和热电二厂南厂区供热替代工作。统筹能耗和效益,兼顾压煤和保增长,确保全年净削减煤炭400万吨。

  年底前,提前完成国家、河北省下达的“十二五”水泥落后产能及有关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6月底前,平山县、鹿泉市全部拆毁西柏坡高速两侧的水泥粉磨企业。在彻底完成第一批18家企业的基础上,完成第二批17家水泥企业18台磨机的拆除,削减水泥年生产能力910万吨。

  10月底前,完成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鹿泉市取暖燃煤锅炉改烧低硫型煤和燃煤炉灶改用液化气灶工作。在三环以内所有城中村、城郊村推广节能环保炉具,推动改烧低硫型煤和燃煤炉灶改用液化气灶工作。2014年,全市推广使用含硫份0.6%以下优质低硫煤炭750万吨以上。

  工业园区内禁止企业自建燃煤锅炉,无集中供热的工业园区,尽快配套建设集中供热站,鼓励秸秆等生物质热电厂建设。提高天然气保障能力,实现天然气“县县通”。

  “降尘”

  595个建筑工地实行绿色施工

  全市595个建筑工地,必须按照省住建厅要求进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行绿色施工。今、明两年分两批完成三环以内25家搅拌站的关停、搬迁、改造工作,今年完成第一批外迁工作。市区西北、东南两个上风口方向禁建搅拌站,全市推广绿色搅拌站。

  市内五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储煤场煤炭经营企业,关停所有经营性储煤(配煤)场。紧邻国道、省道、旅游道路、学校、医院、村庄、生态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储煤场全部取缔。

  停止审批办理新上露天矿山项目,现有露天矿山采矿证到期后原则不再延续;年内完成21家露天矿山关闭任务;建立气象预报与露天矿山开采协调机制,结合天气预报,选择在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实施无尘爆破。

  渣土车辆必须实现运输无尘化,不达标车辆一律不允许上路;对渣土运输车辆违法实施追溯执法,根据车辆逐车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溯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三环路大型货车限速60公里/小时,三环以内限制大型货车进入,槐安路、和平路等快速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市区道路进一步做好清扫保洁,减少二次扬尘;三环以内区域市政道路全部按照市区清扫保洁作业标准进行管理。年底前,对二环、三环间277条黄土裸露路段和地块全部实施硬化。

  “控车”

  淘汰5.3万辆黄标车

  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剩余的5.3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三环以内禁止黄标车、无环保标志车辆通行;环保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新注册车辆达不到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不予注册、登记,实行异地机动车转入国Ⅴ标准。

  加快推进“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初步计划购置纯电动公交车900辆,根据充电桩建设数量,具体确定今年购置数量。年底前,全部淘汰剩余261辆黄标公交车。

  进一步提升燃油品质,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优化城市交通,合理设置红绿灯,增加执勤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减少交通堵塞造成的污染;所有过境的县(市)线路公交车(含长途车)中的黄标车和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二环以内。

  “减排”

  推动“三高”行业大幅减排

  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污染治理。到年底,上述四个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全部建成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减排设施,投运率和脱除效率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6月底前完成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13台机组15台锅炉的除尘设施升级改造;12月底前,完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6台机组、6台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通过环保监测验收,执行火电行业烟尘特别排放限值(20毫克/立方米)。其余火电企业6月底前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排放浓度限值(30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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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中小型企业在11月底前,完成7兆瓦以上燃煤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窑炉的除尘、脱硫治理,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控仪,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

  对重点排放企业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实现在线监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和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对标体系。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水泥、火电、钢铁、玻璃、铸造、焦化、陶瓷、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运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和“对标”手段,促进企业实施技改,推动“三高”行业大幅减排。

  “迁企”

  完成5家企业搬迁改造

  年底前,启动三环内污染排放企业搬迁,重点启动和推进石家庄钢铁公司整体搬迁。完成河北新大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东印染化工厂、河北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搬迁改造。

  “增绿”

  市区新建提升绿地700万平方米

  市区新建提升绿地700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750万株,绿地率达到39.8%,绿化覆盖率达到4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

  重点实施"2345"绿化工程,围绕省会再造经济林15万亩,全年完成植树造林50万亩,植树5000多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农田林网和村庄绿化工程,每个组团县(市)建设2-3个万亩以上的经济林示范区。

  “监测”

  构建全市域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

  今年,石家庄市还将继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要求各县(市)、区的空气自动监测站,与市环保局联网并报送监测数据,构建全市域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完善优化重污染天气四级响应机制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根据大气环境质量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快速有序组织好应急工作,减轻污染程度。

  严格环保执法,继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行动,对环保违法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和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继续实行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排放无处藏身。

  析政策——

  “名单企业”限期搬离否则关闭

  “列入《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的中心城区污染工业企业,2017年年底前,限期全部搬出中心城区或转型。凡未能按计划完成搬迁的,将依法实施关闭。”《实施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心城区其他搬迁工业企业,逐步向市域工业园区转移,实现产业集群式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大幅度削减工业排放,促进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为完成这一目标,石家庄市将设立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本补偿、政策资金、搬迁奖励及贴息扶持。同时,对原址土地可出让的搬迁改造企业,给予基本补偿和政策资金支持。

  其中,基本补偿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按现基准地价标准上浮20%予以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按现基准地价的60%为基数上浮20%予以补偿。政策资金,则根据企业规模、搬迁内容、行业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搬迁计划,企业按照搬迁领导小组批准的搬迁计划完成搬迁、投产并腾退土地的,企业原址预期土地净收益的90%补偿企业;未按照搬迁领导小组批准的搬迁计划完成搬迁、投产并腾退土地的,不再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问专家——

  “绿色崛起”背景下的必然之举

  作为省会城市,石家庄肩负着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加速绿色崛起的重担。治理环境污染,是一场攻坚战,必须下狠招。

  “《实施意见》就是在石家庄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启动新一轮污染企业搬迁的背景下制定的。”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实施意见》的印发执行,标志着我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加快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城市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在本批限期搬迁的19家污染工业企业中,主要为医药化工、装备制造及纺织企业。它们其中大部分企业是有着数十年厂史的老企业,为石家庄市工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随着当前环境压力的不断加大,相关企业的搬迁改造、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也成为它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此次搬迁,主要强调的是企业的转型升级、多元发展。”该负责人表示,搬迁只是企业发展的第一步,接下来更重要的是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搬迁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合理扩大规模,实现做大做强。

  看企业——

  相关准备工作依序开展

  搬迁改造方案出炉,相关企业的反映如何?昨天上午,记者在位于栾城县的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看到,占地800余亩的南车产业园项目一期现场,厂房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及厂房内装修。“预计7月底,厂内建设和道路将全部完工。”该公司有关人员表示,虽然搬迁日期还未最终敲定,但眼下他们已从工艺、技术等方面入手,为搬迁做好了全面的准备。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威远生化完成搬迁,润泰纺织老厂区实现关闭,石家庄三环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等7家企业启动搬迁,华北制药等相关企业也将搬迁改造工作列入工作议程。不少企业纷纷表示,将把此次搬迁视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契机,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开辟新板块、拉长产业链,在“新征程”中寻求企业做大做强的秘诀。

  据介绍,与以往政策相比,《实施意见》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突出了政策导向性,改进了资金拨付方式,保持了政策延续性。此外,按照《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划,将以搬迁领导小组审定的搬迁时间为限,对每提前一年完成搬迁的企业,市政府奖励200万元,最高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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